通知公告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关于鼓励教职工参与天府老年大学乐学中心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办法

天府人力﹝2024﹞04号
2024-01-23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战略发展需要,更好地助力学校康养产业集群和康养护理专业实训教育基地的建设,打造独具天府学院特色的老年大学教学体系和范式,学校拟在原有老年大学的基础上成立“老年大学乐学中心”(以下简称老年大学),对老年大学的教学体系进行提档升级,丰富教学内容、完善教学管理、拓展研学范围,扩大学员规模和影响力,为构建天府学院终身教育体系奠定基础。为鼓励全校教职工积极投身该项工作,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与通道,特制定以下激励举措。

一、 激励对象与范围

1. 全校教职工(教师、行政、辅导员)结合自己的专业、专长和研究方向,自愿申报进入我校的老年大学师资库,根据教学需要参与教学工作。

2. 教职工可以申报加入老年大学的管理团队,参与老年大学的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 课时费认定与计算

1. 承担老年大学教学工作(含教学设计、研发和授课)的我校教师,按照100-240元/学时计算课时费,由老年大学根据课程安排情况核发。

2. 教学单位教师在学历教育部分授课的课时不够的,教学单位应主动与老年大学教务管理部进行协调,安排教师承担适合的相关课程,以此补足课时量,在老年大学补足课时的部分计算教学工作量但不计算课时费。

3. 教师在完成了合同课时后积极参与老年大学的教学工作并出现超额课时,由老年大学核发月度超课时费。

4. 教师在老年大学的超课时纳入学校的年超课时统计范畴,按照学校超课时管理办法核算,由学校核发年超课时费部分。

5. 行政和辅导员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教学工作(含教学设计、研发和授课)的,参照学校行政/辅导员上课的要求执行。6节/周,课时费依据学校职称课时费标准:工作时间外全额核定,工作时间内减半核定。

6. 行政和辅导员利用非工作时间参加教学工作(含教学设计、研发和授课)的,由老年大学按照100-240元/学时核发。

7. 教职工参与老年大学教学工作的所有课时,在职称评审和转任时予以认定。

三、其他激励及贡献认定

1. 教职工以兼职兼岗的方式参与老年大学教学运营工作的,根据工作内容和成效,由老年大学进行考核并申请兼职津贴。

2. 教职工在老年大学课程研发和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可以在职称评审时作为业绩贡献进行申报,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成果贡献的实际情况给予认定。

3. 教职工在老年大学教学工作和运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由老年大学推送参加学校优秀教师的评选。

4. 学校鼓励教职工以构建具有天府学院特色的终身教育系统为引领,围绕老年大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学习创新等方面开展研究和研发,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相关科研教改项目。

四、其他

1. 老年大学教学体系由老年大学乐学中心、学校教务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协同各校区开展建设与管理工作。

2. 本办法自2024年春季学期实施。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24年1月24日